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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則三案例二
不寫文件的溝通障礙-摘要
位於杭州、員工僅百人的小型軟體公司「懋績」,因產品表現優異,吸引印度知名S軟體公司合作,在南京籌設合資公司。然而,雙方一組成專案小組即出現溝通障礙:
S公司採制度化管理,重視文件紀錄:包括合約條款(T&C)、工作說明書(SOW)、備忘錄、保密協議(NDA)、會議記錄與行動項目追蹤等,主要由法務與業務人員負責。
懋績公司則文化截然不同,工程師為主體,講求效率與靈活,習慣以口頭溝通取代繁瑣文件,未建立文件化溝通流程。
儘管懋績總經理意識到國際合作須邁向制度化,也理解文件化對專案管理的重要性,但仍對突然增加的行政負擔感到棘手。更困難的是,公司員工從未接受專案管理、溝通及文件撰寫相關訓練。
最終,S公司雖難以理解懋績的作風,但仍選擇給予時間,期望懋績逐步完成轉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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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瑞賢 R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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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職 社團法人國際專案管理學會台灣分會 常務理事 兼 高雄支會會長 學歷:國立中山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 碩士 經歷 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系統分析師 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智財法務主任工程師 孟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...